吴晓灵:做法治中国的建设者

时间: 2013-12-10 00:00 来源: 作者: 字号: 打印

吴晓灵: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来出席搜狐财经年会,受年会之邀我想做一个演讲,我的题目叫《做法治中国的建设者》。

今年搜狐财经年会的主题是“致敬变革者——我的时代,我的国”。中国的文化是先有国后有家,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时代、一个国家的背景之下,尽管我们有各自的利益,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有一个安稳的国家,那么每个人的利益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但是我们更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够作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利益的守护者。

一、前三十五年的改革者主要是政策的突破者

改革开放以来,先驱者用解放社会生产力的实践突破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政策藩篱,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我们大家还记得,当年小岗村的农民为了自己的生存和温饱,做出包产到户的决定,他们不惜按下手印,如果有人家不幸因此失去了劳动力的话,他们会对他的家人来承担责任;我们也不会忘记当年的“傻子瓜子”年广久,小平同志一句“看看再说”,使他突破了雇工7-8人的政策,使得我们民营企业家有了后来发展的机会。这些个政策的突破者们以他们的实践对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开出了道路。??

改革之初极度的压抑和贫穷使得几乎每一项政策突破都能给绝大多数人带来福利的增加,改革的共鸣性很强。农村承包制使得中国解决了全国人吃饭的问题。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我们告别了过去物质匮乏的年代。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下放焕发了很多人的劳动积极性。中央地方财政分灶吃饭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使得我们国家的财力有极大的提高。社会各阶层都是改革成果的受益者。但是30多年以后,我们现在的改革应该说是面临着很多的问题。

二、今后的改革者应是法治中国的推动者

35年的改革进程极大地推进了经济的增长,同时形成了新的利益格局。但这种格局未必是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格局。我们看到了东中西部中国经济发展的差距,我们看到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不均衡,我们也看到了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当中居民分配的收入比例是在逐年降低的,我们也看到了居民之间的收入的差距是在拉大的,这一切尽管是在我们历史上获得巨大进步之后的一些负面的表现,但是这些存在的问题也会对中国的发展带来影响。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党中央决定要全面深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领域的改革。

时至今日,不触动既得利益的改革不多。承认既得利益,即使是增量改革也会间接触动既得利益。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在法制框架内进行利益调整和利益博弈,寻求利益公约数,是社会稳步前进的制度保障,也是中国公民福祉的保障。比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现在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是碎片化的,有地区的差别和人群的差别,如果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形成全国全覆盖的,那么是要花很大的力量进行调整的。比如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制度,建立这样的制度,会涉及到农民的利益、拆迁户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再比如资源价格的改革,它会触动资源性企业和资源丰富地区和运用资源比较多的地区的政府的利益。再比如财税改革,它涉及到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涉及到了政府各部门的关系,也涉及到社会、企业、居民的关系。建立规则维护秩序是全民利益所在,因而我们应该推动国家的法制建设,在法制的轨道当中来调整各方的利益。

?用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约束公权利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基础。因为公权利是公民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让渡部分权利的结果。

?到2012年,中国已经基本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尽管有些法律还不完善,但是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已经基本建成,我们应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近年来许多法律的修改和设立在向着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完善法律体系最好的方法就是学法、用法,在实践中发现制度缺陷并加以完善。中国需要较真的公民,更需要较真的律师。当年,由于孙志刚事件的出现,有一批法学者们提出了要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议。正是这样的动议,促使国务院很快废除了收容办法。因为有吴有水这样的律师,对超生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因为有唐慧上访而被劳教,引发了社会对劳教制度的关注,三中全会决定要废除劳教制度。正是因为这些较真的律师、公民推动了法律的完善。

?公民要把法律法规作为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要学会更要有勇气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大家都看过一个电影叫做《秋菊打官司》,秋菊只不过为了自己的利益要讨一个说法。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通过正当渠道来诉说自己的要求、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如果我们的司法能够公正,能够给每一个公民一个说理的地方,我想我们的社会就会减少很多的自残行为或者是非理性的维权行为。不知道大家最近是否关注过一篇报道,太子奶的创始人李途纯。他的“太子奶”不存在了,公安机关对他进行起诉,最后他全身而归、无罪释放,为什么?就是他在创业过程中始终守法合规的经营,不去向任何人送礼,自己也不接受礼物,就是这样的守法合规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因而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中会存在不公的现象,当你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最好的法宝就是守法合规。打铁还得自身硬,守法合规是寻求合法权益的基础。

?政府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利。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行政权利要适应来自社会的监督,要让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我们大家可以在网上看到有欧洲杯外围竞猜_欧洲杯盘口-投注|官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惩治腐败、事故问责等等的各种这样的议论,网络的民主使得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司法部门在关注着民众所关注的问题。在法治建设中网络民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的作用,司法部门和政府部门的积极回应将有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

司法部门应该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应成为社会良心的探索者。法律任何时候都不会是完善的,但在用法裁量时法官应按照保护公民权利的价值取向做出判断。社会应在有争议的判例中看到制度和法律的缺陷,不断完善。

我们希望能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公益诉讼制度来让社会学会用法律来维护公众的权利。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无论哪一方胜哪一方败,都能看到法律的适用性和不完善的地方。当一个公民要想向政府来讨一个说法的时候,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如果有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解决很多公民普遍存在的一些利益诉求的问题。用公益诉讼我们可以解决政府担心的社会事件的问题。因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毕竟是有限的,由他们的诉讼来代表社会的公众,局面是可控的,可以让政府更加放心。

?社会需要经典的判例诠释法律的精髓。比如三中全会决定中写道“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三中全会的这个表述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也是我们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所在。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这句话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并不是表现得那么充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包括我们的法律法规也有一些地方并不是对所有的所有制都能够平等的保护,所以我们需要有典型案例的判决。按周其仁教授的话来说需要讲故事,典型案例的判决和一些典型的故事,会让人们相信我们法律的实质和效用。比如当年的年广久,因为一个“傻子瓜子”得以存在下去,使得那么多的私营老板、私营企业发展壮大。如果我们能够在民营企业财产受到侵害的案例当中出现一个标杆性的案例,我想三中全会决定当中所说的原则就得以落地。

三、在立法修法中凝聚改革共识推动三中全会的落实

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措施许多突破了现行法律,涉及诸多利益调整,必须修法,将利益调整纳入法制的轨道。

立法修法的公开民主为社会各界参与奠定了基础。各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应以积极的态度参与立法、修法和对行政法规评估的工作,让法律法规体现社会共识,让行政规章符合法律法规授权的原则。我们有《行政许可法》,但很多政务机关经常自我授权;我们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本来有知情权能够知道很多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信息,能够使我们的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能够便于社会的问责。但是可惜这些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得并不好。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在这方面投入更多精力给予更大的关注。有立法立规、有问责、有处罚、有公正的司法,改革才能够贯彻落实。

?任何制度都不是完善的,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践证明了的有利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我们就应该延此方向不断完善这一制度。疏通民意表达渠道,坚持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就不会在利益博弈中产生动荡。修法立法可能会耗费时间,但这个成本远低于动荡给社会来的危害。在法制框架内推动社会前进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佳路径,是改革的最佳路径。改革者要做法治中国的建设者,谢谢大家!